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关于任立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立新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张宏伟同志任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康俊杰、田润青、吕亚辉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
宋伟同志任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免去马平安同志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占武同志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田宝贵同志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波、茹小侠同志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兼职)职务;
免去朱立军同志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平同志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